2014年河北省司法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一)成绩查询及成绩单打印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后,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并打印《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司法行政机关不寄发成绩通知单。
 
  (二)资格申请
 
  1、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司法部规定期限内,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
 
  2、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向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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