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已经出版,法律教育网独家整理公布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供广大考生参考使用!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大纲教材增删说明】
在过去五年的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选择题部分年均分值超过45分,案例分析题年均分值超过16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考试内容主要着眼于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且,即使是在选择题部分,也往往以案例的形式考查考生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因此,要求考生通盘掌握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法律规定,并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与2011年相比,2012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新增考点5个:
1.第四章第四节“反诉”中,考点“反诉的条件”下,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子考点“反诉与本诉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2.第七章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中,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考点“民事证据的证明力”。
3.第八章第四节“证明程序”中,大纲根据教材内容重新调整了考点,“举证时限”下新增子考点“‘新证据’的界定”。
4.第十九章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中,新增考点“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
5.第二十九章第一节“涉外仲裁的概念”中,原节下没有考点,根据教材内容,大纲新增考点,“涉外仲裁的概念”。
以上大纲新增考点,除“公示催告程序的终结"外,其他考点在原教材中即有相关内容,本书【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一一赘述,仅对大纲与教材同步新增考点进行阐释。
点击下载:2012年司法考试大纲【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大纲新旧对照】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基本要求:
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理解:民事诉讼的特征、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 特点 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 民事诉讼的特征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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