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香港、台湾地区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共1页

  在北京市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港台人员(不含本科在读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近日颁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为4月25日—27日,地点为北京市司法局714房间;

  二、领取证书时须本人前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

  三、北京市司法局地址为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后广平胡同39号,咨询电话:010-58575818.

  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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