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颁发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关于颁发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年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已经开始颁发,现就证书颁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证时间:2012年4月9日-11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颁证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南路95号(湛江市司法局办公大楼三楼)

  三、具体要求:

  1、领证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的,事后可另约时间。

  3、我办将为各位考生加盖首次年度备案或变更备案章。办理变更备案时,判断持证人是否已从事法律职业(法院、检察院、公证、律师),原则上以是否获得任命或取得执业证为准。

  联系人:黄碧彩

  电 话:0759—3770017特此通知

湛江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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