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资格审核的本市考生,请于4月5日——20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地址:泸州市司法局六楼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3109068
特此公告
泸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关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并已办理资格审核的本市考生,请于4月5日——20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地址:泸州市司法局六楼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3109068
特此公告
泸州市司法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