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4月5日—20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按时领取的,请与市司法局联系。
四川省内江市司法局
2012年4月1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关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4月5日—20日(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按时领取的,请与市司法局联系。
四川省内江市司法局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