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根据司法部要求,现将2011年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淄博考区成绩合格人员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与地点:

  4月5日至4月13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淄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张店区联通路306号1408房间)

  二、相关要求:

  1、领取证书须持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准考证。

  2、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不得代领。因故不能领取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咨询电话:6218176

淄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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