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近日接到省司法厅通知,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副证到盐城市司法局(毓龙东路17号)政治部207室领取。
特此通知。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各位考生:
近日接到省司法厅通知,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不得委托他人代领,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副证到盐城市司法局(毓龙东路17号)政治部207室领取。
特此通知。
盐城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