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我市将于近日发放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申领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领取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不收取工本费。

  领取地点:越城区胜利西路660号绍兴市司法局A楼318室

  领取时间:3月28日至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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