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请于4月5日—4月15日工作日到德州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领取证书时需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登记表》和《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地址: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行政中心)D区417房间
联系电话:0534-2325528
联系人:吕宁
德州市司法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
请于4月5日—4月15日工作日到德州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不得代领。领取证书时需填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年度备案登记表》和《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地址:德城区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行政中心)D区417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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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吕宁
德州市司法局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