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领取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在泉州考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考生,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4月6日至4月20日(上班时间)到泉州市司法局法规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大三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将另行通知)
地址:泉州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科(鲤城区新华南路18号市司法局二楼)
电话:0595-22385617
泉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于领取2011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在泉州考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办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的考生,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于2012年4月6日至4月20日(上班时间)到泉州市司法局法规科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大三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事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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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