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实施的第十个年头,同时根据司法部公告,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已启动,就此,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江西省司法厅厅长、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承祖。
1、问:国家司法考试是何种性质的考试?
答: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是提高法律专业人员素质、储备法律专业人才的有效手段。初任法官、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由司法部统一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具体承办有关考务工作。
2、问:国家司法考试已实施10年,这10年来您认为它的意义和发挥的作用是什么?
答:国家司法考试自2002年开始实施,到今年已经10年。10年来,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国家司法考试制度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于规范司法资格认证,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起到了无法替代、至关重要的作用。就我省而言,国家司法考试为政法队伍建设输送了大量的法律专业人才,也有力地保障了法律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同业化和精英化,极大地提高了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公证员在内的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标准,为我省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随着形势的发展,司法考试工作对我省政法队伍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将日益凸显,社会影响力将不断增强。
3、问:我省近几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情况如何?
答:近年来我省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呈上升趋势,去年报名有7000余人。截止目前,我省共有53592人报名参考,908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我省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已连续五年实现“四无”(无试卷泄密,无答题卡丢失,无举报,无投诉)的好成绩。
4、问: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有无新的规定?
答: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总体上没有大的变化,报名方式仍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至25日24时,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日至20日(双休日除外)。考试时间是9月17日、18日,比去年推后了一周。另外,试卷二、试卷三中增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内容。请广大考生及时查看司法部网上公告和6月3日刊登在《江西日报》A3版的我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密切关注我省国家司法考试最新消息。根据往年报名的情况,这里特别强调一下,按照政策规定,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①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②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③2012年应届毕业。比如,专升本的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就不能报名。
5、问:司法行政部门在国家司法考试中担负的具体职责是什么?如何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
答:依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安排报名,划分考区,设置考点、考场,组织考试工作人员培训,负责试卷的安全工作,组织实施考试以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审核、报批和证书的发放,法律职业资格档案的管理、调转和考试违纪处理等。
在实施考试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寓严格管理于热情服务之中。同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我们也制定了应急处置预案。如去年报名时,我省部分地区遇到洪涝灾害,我们及时向司法部报告,争取到补报名政策,为几十名因灾害耽误报名的考生补报了考试资格。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将进一步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竭力为考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问: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主要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答:根据往年情况,广大考生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在报名时务必要认真填写真实信息,以利于考试信息的及时沟通和送达。二是务必要诚信参考。国家司法考试关系到国家选拔法律人才,也关系到社会公平、公正,因此,它是一项十分严格的考试,被誉为“全国第一考”。广大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规则》等规定,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个别考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为了保证考试的正常进行,我们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对考场进行电子屏蔽,并配备电信侦测设备,考生也不能携带手机、电子表等电子用品、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发现舞弊情况,我们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务必要及时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合格者要及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不能延误。最后,我衷心希望广大考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考试,祝考生考出好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