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入口已经开通,请考生进入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须知
1、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申请人应于7月15日9时至7月30日24时,登陆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提交申请表。
3、申请人应于8月2日至8月10日,前往申领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现场办理申请事宜。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 资格申请进入请阅读注意事项
①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打印,申请人签字确认);
②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
③ 身份证及复印件。申请人员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④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⑤ 近期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⑥ 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