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应届本科生司法考试合格证书领取公告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事宜,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合格标准单独确定。

  二、申请办法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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