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09年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30 共1页

  根据上级的通知,烟台市司法考试办公室将于10月12日至16日发放(2009年毕业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请通过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司法局四楼办理领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烟台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二00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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