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两类
(1)股份制商业银行
截止07年4月1日,包括12家商业银行
——中信银行、中国光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意义: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较好地满足了中小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丰富了对城乡居民的金融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另一方面,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专业银行的垄断局面,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带动了整体商业银行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在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是很多重措施的“试验田”,推动了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2)城市商业银行
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矛盾。
时间事件
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成立
1986城市信用合作社在中城市推广(1986年初不到1000家,1988年底3265家,1994年底5200家)
1994年国务院决定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
1998年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2005年11月28日安徽省内6家城市商业银行和7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立徽商银行
截止2006年6月9家城市商业银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
2006年4月26日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开业,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第一家跨省区设立的分支机构
2006年11月8日北京银行天津分行开业
2007年1月24日由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组建成立了江苏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呈现出三个新的发展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跨区经营,三是联合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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