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从业《公共基础》精编复习要点(76)

发布时间:2011-10-07 共1页

  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
  准则内容
  互相尊重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不得发表贬低、抵毁、损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声誉的言论,不得捏造、传播有关同业人员及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谣言,或对同业人员进行侮辱、恐吓和诽谤。
  交流合作银行业从业人员之间应通过日常信息交流、学术研讨会、专题协调会、同业联席会议及银行业自律组织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促进行业内信息交流与合作。
  同业竞争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同业间公平、有序竞争原则,在业务宣传、办理业务过程中,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商业保密与知识产权保护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泄露本机构客户信息和本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战略决策及新的产品研发等重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同业人员所在机构尚未公开的财务数据、重战略决策和产品研发等重内部信息或商业秘密;银行业从业人员与同业人员接触时,不得窃取、侵害同业人员所在机构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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