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
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暂行规定》,以及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总体思路和设计,特别是2006年试点考试的经验,我们组织专家修订了纲。
根据试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考虑到各行自有的岗位考核体系以及业务培训的内容,我们本着“共性、互补性”的原则,对2006年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纲,从考核的方向上更体现了与各行岗位考试的互补性;从考核的内容上更贴近了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实务;从考核的目的上更突出了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标准化;从考核的意义上更表明了个人理财业务的规范性。
本次大纲专为商业银行从事个人理财业务相关专业岗位的从业人员所设计,以满足个人理财从业人员入门资格基本要求为目的,是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的专业考试科目。
本次大纲的内容包括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操守和相关法律法规等三个部分,涵盖了银行个人理财从业人员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活动中需要了解和掌握的个人理财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理财产品、理财顾问服务、理财产品销售、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和行为规范。
此次纲的修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知识部分
一是,强化了“金融市场”部分的内容。根据调研的情况,各行新入职员工尤其是非金融专业背景的,对该部分内容缺乏系统的全面的认识,不利于对各个金融工具以及理财产品的理解,从而无法正确从事理财产品中对客户的必要性风险揭示和风险收益分析。
二是,修正了“理财产品”部分的内容。根据调研过程中各行的反映,目前各行金融创新不断推陈出新,各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市场侧重点和差异化比较突出。故对“理财产品”部分的内容做了修正,着重突出了理财产品的理财特性分析,弱化了理财产品描述和分类。
三是,增加了“财务分析”部分的内容。从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方向上,无论是理财产品的销售和理财顾问业务都需要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以及财务风险进行必要的分析,新增的这部分内容,正是针对个人理财从业人员进行客户分析的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
2.专业技能部分
在专业技能中,增加了“个人理财销售”这部分的内容。由于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尚处在初期阶段,银行目前大多还停留在理财产品销售阶段。特别是针对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当销售和错误销售问题,增加该部分考核内容,目的是强化理财销售过程中的规范化问题。
3.删除“理财业务营销”部分的内容
试点考试后的广泛调研反映出该部分考试题目缺乏客观性,同时考虑到目前各行营销手段和市场定位多元化的情况,此次纲删除了“理财业务营销”部分的内容,只在第一部分“专业知识”理论部分对营销理论简要的进行了补充。
4.法律法规部分
一是,着重加强了“职业道德操守”部分的内容。我国银行业职业道德操守已经出台并作为公共基础科目考核的内容之一,我们认为,虽然个人理财纲的“职业道德操守”与公共基础科目存在部分重复,但是作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从业人员应该强化该部分内容的掌握,尤其是对该部分的认知和熟识。
二是,加强了“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部分的内容。根据我国银行业目前重点强调问题,我们认为也应该对理财从业人员强化该部分内容的考核。
最后,此次纲各部分的考核比重也做了调整,重点突出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操守部分。该部分内容考核比重不低于40%,目的是突显理财业务“从业合规、执业有德”的原则,能够让理财从业人员真正做到以“客户利益”为中心,以构建长期客户关系为目的的从业标准和执业诉求。
本大纲在修订过程中得到了中国银监会、各商业银行及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大纲之中如有错误、纰漏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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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