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信息
1. 考试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可同时报考)
2. 考试日期:2007年10月27日
个人理财 10:00-12:00
风险管理 14:00-16:00
3. 考试时长:120分钟
4. 考试方式:计算机考试
5. 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6. 个人理财、风险管理2007年纲已于今年6月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银行业协会网站www.china-cba.net 进行查询或详见2007年6月6日出版的《金融时报》及《金融博览》杂志6月、7月刊。
二、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其中,银行业从业人员是指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金融机构中的从业人员。
2.本次考试在上述49个城市开设考点,请考生就近选择城市进行考试报名、参加考试。由于考试机数量有限,各考点容量报满即止。
3. 考生可通过在线支付或邮局汇款的方式进行缴费。
4. 请考生注意协调个人工作时间,避免与考试时间发生冲突。
5. 根据《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证书的获得办法和程序:(一)参加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相应科目的考试并取得通过的成绩;(二)提出证书申请;(三)通过资格审核;(四)已获得公共基础证书方可进行专业证书申请;(五)认证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未获得公共基础证书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专业科目的考试,考试通过后,考生将获得成绩合格证明,相关信息将在证书管理系统中备案。成绩合格证明两年内有效,银行业从业人员两年内获得公共基础证书即可申请专业证书。
三、特别提示
1.准考证打印
2007年10月17日9:00至 10月27日9:00,考生可凭报名时获取的帐号和密码登录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页面(网址:http://www.ccbp.org.cn/apply/)自行打印准考证。
2.考场纪律
(1)考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规定考场,逐一进行现场拍照(照片将用于证书管理)。考生入座后输入准考证号登陆考试系统,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考试指令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
(2)考生在入场时除携带演算用笔外,不准携带其他物品(如:书籍、资料、笔记本和自备草稿纸以及电子工具、计算器等)。已携带入场的应按照要求存放指定位置,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全部关闭。
(3)考试开始20分钟后,考生停止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提交试卷后立即退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交谈,不得再返回考场。
(4)考生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件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在下发的草稿纸上填写考生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结束后统一上交。
(5)考生不得询问试题题意,如因系统原因或试题有误,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准询问其他考生。
(6)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不服从监考人员管教扰乱考场秩序,或交头接耳、传递纸条、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夹带、窃视他人屏幕、代考以及其他违纪、舞弊行为者,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A.考生在考试期间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按要求立即改正。
B.在考试中考生由于以下行为之一,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将告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a)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b)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c)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C.在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将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并将其违纪行为上报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办公室,由认证办公室取消其两年的报考资格:
(a)替考和被替考的行为;
(b)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的行为;
(c)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d)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
(e)将演算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但不允许监考或技术人员帮助操作考试界面,或对题意做解释、提示。对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的学生应责令其离开考场,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8)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需上厕所,应向监考人员举手示意,在得到监考人员的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出入考场。
(9)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统提交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要求退场。严禁将考场统一发放的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抄录试题。提前结束考试退场者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10)除本场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