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总体与总体单位
统计总体是根据统计研究的任务目的所确定的研究事物的全体,是客观存在的具有共同性质的个体所构成的整体。
构成统计总体的个体单位称总体单位。
随着统计研究任务、目的及范围的变化,统计总体和总体单位可以相互转化。
2.标志与标志表现
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所共同具有的属性和特征的名称。标志有品质标志和数量标志之分。
标志表现即标志特征在各单位的具体表现。如果说标志是统计所要调查的项目,那么标志表现是调查所得结果,标志的实际体现。标志表现有品质标志表现和数量标志表现之分。
3.变异与变量
可变标志的标志表现由一种状态变到另一种状态,统计上把这种现象或过程称变异。
不变的数量标志称常量或参数。可变的数量标志和所有的统计指标称变量。变量的数值表现称变量值,即标志值或指标值。
变量按其数值是否连续可分为连续性变量和离散性变量。
4.统计指标和指标体系
统计指标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总体综合数量特征的科学概念或范畴。
统计指标按其反映的数量特点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统计指标体系是各种互相联系的指标群构成的整体,用以说明所研究的社会经济现象各方面互相依从和互相制约的关系。
指标和统计标志的主要区别是:
①指标是说明总体特征的,标志是说明总体单位特征的;②指标具有可量性,而标志不一定。
标志和指标的主要联系表现在:
①指标值往往由数量标志值汇总而来;②在一定条件下,数量标志和指标存在着变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