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将筹集起来的资金进行分配使用,以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主要包括:
(1)基本建设支出: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建设有偿使用、拨款、资本金支出以及经国家批准对专项和政策性基建投资贷款,在部门的基建投资额中统筹支付的贴息支出。 (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指用于企业挖潜、革新和改造方面的资金。包括各部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和企业挖潜改造贷款资金,挖潜改造贷款贴息资金。
(3)科技三项费用:指用于科技支出的费用,包括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
(4)行政管理费:包括行政管理支出,党派团体补助支出,外交支出,公安安全支出,司法支出,法院支出,检察院支出和公检法办案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