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报名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人职〔2009〕83号

各市州人事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甘肃矿区人事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2010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报名工作及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2010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2010年6月18日—20日
  6月18日下午2:00—4:30《财务与会计》
  6月19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
  6月19日下午2:00—4:30《税法(二)》
  6月20日上午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6月20日下午2:00—4:30《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全科目(考5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含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评聘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二)申请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2科)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0日8:30至12月30日18:00。
  报名程序: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按以下程序报名。
  1、了解报考条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报考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完全符合有关报考条件,如弄虚作假填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报考级别、科目和其他相关信息。
  3、上传照片。首次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上传半年内黑白数码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必须按要求重新上传,否则资格初审不能通过。
  4、网上缴费。符合报考条件及照片初审通过的人员,于2010年1月10日至1月25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网,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的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0年6月1日至6月17日登录甘肃省人事编制网打印准考证(须在报名时记住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前因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计算机和资格考试违纪而处在
  停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8、考前培训采取网上培训方式进行,各市州教材征订点可根据考生培训需求单科预定上网培训卡,详情请与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联系。
  六、联系地址及电话
  甘肃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53号华瑞大厦4楼)。
  联系电话:0931-88203698836051
  传真:0931-841681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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