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09年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领取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办理2009年注册税务师、质量中初级、上半年软考、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者、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
  定于2009年11月10日前集中办理注册税务师、质量中初级、上半年软考、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者、监理工程师等资格证书,请按照济人办发[2005]38号文件要求,严格复审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材料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转入下一年度办理,不再公布其任职资格。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县市区、本部门的集中办证时间,并提前一周进行预约。
  注:请各单位、部门人事科统一领取,不对考生个人发放,各县市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县市区人事局。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