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5月9日至5月18日
2、网上照片审核时间:5月9日至5月18日[老考生(指2010年曾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下同)免审]
3、厦门考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5月19日至2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老考生免审
4、网上缴费时间:5月9日至5月3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19日(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9月3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00—3:30财务会计
下午4:30—7:00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4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资产评估
7、成绩公布时间:预计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信息台9616893709按3号键查询或省人事考试中心网址(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二、现场资格审核要求
1、老考生无需上传照片,无需进行照片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审核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所属报名点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除老考生外)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存档,另一张用于考试合格后制作证书),统一于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内C座3楼)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单位公章(以上均须注明从事资产评估相关业务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根据厦委办发[2002]45号文件精神,地方干部取得军队院校学历、学位的须提供入伍或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行文批准该部队院校当期可招收地方学员,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批文复印件。
(3)符合免试条件的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有关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聘书等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资产评估工作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和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照片一个工作日,并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网上报名流程图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须知
1、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或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2、报名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每科均为108元。
3、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缴费结束前,可通过“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4、发票领取:领取日期为考前10日至考前一个工作日止,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到我中心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所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6、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并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为《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三年。
2、取得本科学历以上学历。
3、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五年。
(二)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七、免试条件
对符合报考条件,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两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相应的考试科目。具体免试科目如下: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可免试《财务会计》。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5科,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目考试均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九、其它事项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聘任经济师职务。
十、考试用书
教材全部采用网上征订的形式,考生可登陆我中心网站“网上营业厅”栏目征订。考生可自行选择预订教材,并网上缴纳费用,请考生在订购教材时认准http://www.xmks.gov.cn为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官方网站。
网上教材征订时间为:2011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0日。
教材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
因部、省、市层层接转,造成教材时有延误,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在报名时能够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再确定是否预订;预订教材费缴交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恕不退款。同时我们会及时将领取教材的具体时间公布在我中心网站,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