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及中央、省驻新各单位,各大专院校人事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1]2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9月3日上午8:30―11:00经济法
下午1:00―3:30 财务会计
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4日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考点设在郑州市。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