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日至4日举行。考生须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
合肥市该项考试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定于7月8日,逾期不予补办。资格审查地点设在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考生须根据相应报考条件携带如下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