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3 共1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1〕168 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省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实施及对考试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财政厅负责资格审查、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1年9月3日―4日。
9月3日上午8:30――11:00 《经济法》
9月3日下午1:30――3:30 《财务会计》
9月3日下午4:30――7:00 《机电设备评估基础》
9月4日上午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9月4日下午2:00――5:00 《资产评估》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5个科目)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