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资产评估师辅导:抵押权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1-10-22 共1页

  1.抵押权实现的条件。
  (1)需抵押权有效存在;
  (2)需被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
  (3)需债务人未履行债务。
  2、抵押权实现方式。一是折价,二是拍卖、变卖。
  3.抵押权实现的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3)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该抵押物没有进行登记的,实现抵押权时,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4)如果某些当事人就抵押物进行了登记,而另外一些当事人没有登记,那么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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