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考前冲刺(十三)
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张某对儿子张强说,若张强能考上大学,张某将给张强买一部手机。张强对儿子张强的行为属于
A.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C.附义务的法律行为
D.附权利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这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该赠与行为是否发生,取决于张强能否考上大学,这是双方约定的将来发生的,但又不能确定的事实。
2.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 )确定。
A.承租人的合理利润
B.国家规定的价格
C.出租人的合理利润
D.出卖人的价格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来确定。
3.甲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长不能出席会议,于是董事长指定由副董事长李某主持会议,但是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对此有异议,故推举股东刘某主持会议,而出席本次会议的最大股东王某认为其他股东的做法是对其大股东的不尊重,认为应由自己主持会议。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主持人发生争议,将影响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和公司的决策行为,于是决定由股东张某主持该次股东大会。你认为该股东大会应由( )主持。
A.董事李某
B.股东刘某
C.股东王某
D.股东张某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的股东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会议。
4.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如果甲公司首次申请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则其拟申请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数额应不少于( )万元。
A.5000
B.7500
C.12500
D.17500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应符合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下列经济权中,(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
A.经济职权
B.所有权
C.法人财产权
D.债权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经济职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不得随意转让或放弃。
二、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6.根据规定,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宣告时起停止计息
B.附条件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C.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D.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7.下列关于仲裁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仲裁庭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B.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员
C.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D.仲裁裁决一律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诉讼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而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仲裁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故D选项说法也不正确。
8.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的表述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监事会必须设副主席
B.监事会由3~13人组成
C.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代表
D.监事会成员必须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故A、B、D选项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9.股份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 )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A.董事
B.监事
C.经理
D.财务负责人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10.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本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和收款人
B.本票主要包括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
C.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则丧失追索权
D.本票无须承兑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本票即银行本票。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
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11.某家具店中标明一件电视柜的价格为1500元,这是一个要约邀请。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题中所述的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广大顾客发出的。
12.行纪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13.汇票上的金额如果是不确定的,该汇票无效。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数额。
14.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只需一个法律事实出现即可成立。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有的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只需一个法律事实出现即可成立,有些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则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同时具备。
15.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其无记名股票持有人不得出席股东大会。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四、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有计量单位的,应予以标明,标明的计量单位与题中所给的计量单位相同;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16.A、B、C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甲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6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A出资18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11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2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B出资15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C以货币27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10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80万元。
(2)甲公司的董事长由A委派,副董事长由B委派,经理由C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A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B、C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
(3)甲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甲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A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B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C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成立前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A以计算机软件和B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A、B、C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首次出资总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而本题股东首次出资仅为110万元,未达到注册资本20%的限额,故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本题中三位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共340万元,已超过了注册资本30%的最低限额。A以计算机软件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进行出资,而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B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出资。A和B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均符合法律规定,而C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其余部分股款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A、B的股款都在两年内缴足,而C则拖到了第三年。
(2)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对股东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作出规定。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可以事先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五、简答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7.甲跨国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向中国内地的有关领域进行投资,并拟定了一份投资计划。该计划的有关要点如下:
(1)在中国济南寻找一家中国合营者,共同投资举办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拟定为3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甲公司在合营企业中占60%的股权,并依据合营项目的进展情况分期缴纳出资,且第一期出资不低于105万美元。合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拟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组织机构;股东会为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合营企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合营企业的监督机构。
(2)在中国南京寻找一家中国合作者,共同举办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企业注册资本总额拟定为250万美元,甲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中方合作者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甲公司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5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中方合作者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出资75万美元。甲公司与中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规定:甲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计入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各占50%的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但中国合作者按其残余价值的40%给予甲公司适当的补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拟在中国济南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甲公司第一期出资的数额、拟建立的组织机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拟在中国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比例、约定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以及合作期限届满后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拟在中国济南与中方合营者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该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了投资总额的2/5。甲公司第一期出资的数额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按甲公司认缴的出资额计算,其第一期出资应不低于108万美元。拟设立的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应为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并且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合营企业无须设立股东会和监事会。
(2)甲公司拟在中国南京与中方合作者共同举办的合作企业的出资方式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由合作企业为其出资作担保,甲公司由合作企业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50万美元作为出资,违反了有关规定。合作各方有关利润分配比例的约定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作企业的合作各方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甲公司拟约定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计人合作企业当年成本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外国合作者只有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之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这表明,合作企业只能以其利润用于先行回收投资,因此,先行回收投资不能计入合作企业的成本。甲公司拟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的全部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凡是外方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应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甲公司拟约定在合作期限届满时中国合作者应按固定资产残余价值的40%给予其补偿,不符合有关规定。
18.张山与其在郊县务农的哥哥张强,以及朋友李明经协商决定共同举办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商品买卖。三方口头约定了有关合伙事项。李明在合伙前曾欠张强6万元未还,而张强又欠合伙企业债务4万元,于是张强提出以其对李明的债权抵销他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剩的另2万元债权由他代位行使李明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一天,张强在进货途中因违章驾驶发生车祸,造成过路人孙某受伤,花去医药费共6000元。张山与李明认为,这是张强的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与合伙企业无关。一周后,李明提出退伙,并私自拿走了他作为出资的货物及其他物品。孙某伤愈后找到李明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被拒绝。
请问:题目中有哪些地方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正确答案:
(1)合伙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才生效。
(2)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也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张强的提议不合法。张强因进货发生车祸给孙某造成的损害属于合伙企业债务,合伙企业应对孙某负责,不能推诿。
(3)李明擅自退伙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退伙时,若合伙协议约定经营期限的,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符合其他条件;若合伙协议未约定经营期限的,应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能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4)李明拿走出资物品的行为也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在普通合伙企业清算前,除非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处分合伙企业财产。
(5)李明对孙某负有清偿义务。即使李明退伙,他也应该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9.X、Y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X为卖方,Y为买方,标的物为甲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X要求Z公司为Y付款提供保证,当Y不能付款时,由Z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Y经营情况良好,Z同意提供保证并与X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X、Y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X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Y协商将标的物该为乙种货物。X、Y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的协议,未经Z同意。x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乙种货物。X未经Y同意,与W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乙种货物由W向Y提供。X、W向Y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X、Y约定的供货期限。Y虽接受了货物,但以X、W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X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Z偿还货款。
要求:要求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X、Y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
(2)X、W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Y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
(4)X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1)X、Y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但X、Y达成的协议造成了主合同的变更,并且未经保证人Z公司书面同意,Z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X、W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Y方无效。因为X负有提供货物的合同义务,X公司应当经Y公司同意,才可以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W公司,在未经Y公司同意的情况下,X的转移行为对Y公司不发生效力,Y公司有权拒绝W公司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X公司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责任。
(3)Y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合法,因为Y在X、W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未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在W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Y认为X、W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Y的后履行抗辩权消灭。
(4)X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X、Y双方未经保证人同意改变了主合同,Z不再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