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2 共1页
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有( )。 |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种类。选项B是将财政资金或其他公款私存私放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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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货物或者服务,其适用的政府采购方式是( )。 |
正确答案: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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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定时间内,涉及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等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这个期限是( )。 |
正确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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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情形是( )。 |
正确答案: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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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 )。 |
正确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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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的职权包括( )等。 |
正确答案: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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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不能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有( )。 |
正确答案: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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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 |
正确答案:A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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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
正确答案: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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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出资,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且出资其作价,不得高于同类出资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这类出资是( )。 |
正确答案: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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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
11.根据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应该依法进行申报。 |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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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正确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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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外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但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
正确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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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出票对收款人的法律效力为:在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后,收款人即享有票据上的权利,其一为付款请求权,其二为追索权。 |
正确答案: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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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
正确答案: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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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综合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有计量单位的,应予以标明,标明的计量单位与题中所给的计量单位相同;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除特殊要求外,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解释、分析、说明理由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 |
16.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
正确答案: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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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简答题(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
17.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百货商店--"晶晶百货商店"。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负责人为甲。2005年5月,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丁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因百货商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百货商店的一辆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百货商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1)合伙协议约定,凡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百货商店的3万元债务;(3)百货商店除欠银行15万元以外,尚欠庚、申各3万元债务;(4)百货商店的财产价值15万元。 请问: (1)该百货商店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3)设银行、庚、申同时向百货商店行使债权,百货商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4)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申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5)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
正确答案: (1)抵押合同并未生效。以车辆抵押的,必须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一直未办理登记,故该合同并未生效。 (2)甲的免除行为有效。在民事诉讼中以字号为诉讼当事人的,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3)银行、庚、申同时向百货商店行使债权时,应以百货商店的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银行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抵押合同并未生效,银行并未享有抵押权,故其债权为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银行、庚、申三人的债权并无优劣之分,应按比例平等受偿。同时,合伙企业应先以自己的财产偿还所负债务;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法院应优先支持百货商店的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各个合伙人对其个人债务,应先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这是因为,对于各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当合伙企业债权人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的利益存在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请求。 (5)能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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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试比较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
正确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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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6年4月10日,A商厦向B服装厂订购一批服装。合同约定,A商厦4月20日前支付全部货款100万元,B服装厂7月10日交货。双方未就合同转让事宜进行约定。A商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货款。5月10日,A商厦因忙于改制,将该合同转让给C商场,并通知了B服装厂。7月10日,C商场要求B服装厂按期交货,B服装厂予以拒绝,称合同是与A商厦签订的,A商厦将合同转让给C商场应经过B服装厂同意,未经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B服装厂认为A商厦将合同转让给C商场应经过B服装厂同意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商厦将合同转让给C商场的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
正确答案: (1)B服装厂认为A商厦将合同转让给C商场应经过B服装厂同意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 (2)A商厦将合同转让C商场的行为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让与行为就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