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1 共1页
与其他精算师和公众的关系
精算师必须允许其他精算人员持有不同观点,并且必须避免任何有损他人职业声誉的行为。但是,如果有正当理由,仍然可以向客户对由其他人员提供的咨询提出批评和修正意见。
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只要带给精算师不应得的利益或导致其行为偏离职业标准,都是被禁止的。精算师在为他的职业服务做广告宣传时,或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做广告宣传时,必须客观公正。特别是当这些广告被用于劝导客户从某个特定精算师处获取意见的时候。
当某个精算师被精算学会选中,或应邀担任某个委员会或工作组的代表或助理职务时,他可以有一个头衔,如理事会理事、委员会主席等
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本准则所称“客户”是指由精算师直接提供建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所称“事务所”是指可以根据精算建议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收费的个人、合伙人或法人组织。精算师必须承担职业责任,而且对客户所负责任应与此一致。必须明确谁是客户,谁是事务所以及精算师的工作范围。
精算师个人要对他所提供的精算建议负全部责任,必须恰当地对待客户和他之间暗含的信任关系,除了法律要求披露的之外,他必须保证对他使用的信息和提出的建议保密。
精算师给客户所提供的精算建议必须不受任何他方利益的影响。当精算师或其事务所与客户产生利益冲突时,必须考虑冲突的程度及他的行为是否合适。如果他的行为是正确的,他只能在对客户完全解决利益矛盾后才能采取行动。
虽然精算建议主要是直接提供给客户的,精算师仍要考虑是否对有关第三方有利。尤其在精算师签发法律证明文件,提供监管机构要求的报告及其它负有法律责任的报告时,精算师要更加谨慎。
从法律角度出发,精算师的职责可以延伸到需要他们提供信息或建议的个人或组织。其它关于法律责任的问题不在本准则范围之内。
精算师必须明确他能够作为精算建议的来源,并对他所提供的建议负责。当客户将建议转给第三方时,精算师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他的身份是得到公认的而且建议不会产生误导。他还必须注意他提供的有利于客户的建议是否有同样有利于第三方。
精算师必须及时并全面告知客户他所设计的方案及其实施结果可能会给他或事务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在诸如撰写函件或报告时,精算师可以用此头衔,但仅限于他在担任相应职务的期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