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1、应试人员应诚信参加考试,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2、应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机动车辆驾驶执照,以及港、澳地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赴大陆通行证或有效合法护照)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应与《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登记的身份信息一致。
3、开考前20分钟入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验。
4、应试人员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因应试人员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损坏试卷、答卷(答题卡),答题位置错误,影响正确评卷评分的,均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应试人员自备圆珠笔、签字笔(蓝色或黑色),橡皮、尺具和考试认可计算器。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
6、应试人员须使用考试认可的计算器,进入考场前,须全部清除计算器记忆系统储存的与精算考试相关的所有信息。
7、应试人员除携带必需文具外,不得随身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8、考试开考30分钟后,应试人员不准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内,应试人员不得退场。
9、应试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但遇有试卷、答卷(答题卡)分发错误或者字迹模糊问题的,可以举手并经监考人员同意后询问。
10、应试人员须遵守以下考试纪律:
①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②不得在考场内喧哗、走动或者有其他影响他人的行为;
③不得在考场内以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④不得窥视、抄袭他人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同意他人抄袭;
⑤不得与他人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
⑥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答题;
⑦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署名,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
⑧不得将试题本、答题本、答题卡、草稿本带出考场;
⑨不得抄写试题或答案;
⑩不得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1、考试结束时,在监考人员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卡)并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方可退场。
12、应试人员违反相关考试规则,将依据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