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春、秋两季开考科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02-26 共1页

关于调整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春、秋两季开考科目的公告

中精协发〔2011〕27号

为了便于考生备考、考试中心组考,从2012年开始对春、秋两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安排做部分调整,即春、秋两季各开考13门,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层次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考试安排

准精算师

A1

数学

春、秋两次

A2

金融数学

A3

精算模型

A4

经济学

A5

寿险精算

A6

非寿险精算

A7

会计与财务

A8

精算管理

 

 

 

精算师

 

 

F1

保险法及相关法规

春季

F2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

F3

个人寿险与年金精算实务

秋季

F4

员工福利计划

秋季

F5

非寿险实务

秋季

F6

非寿险定价

春季

F7

非寿险责任准备金评估

春季

F8

投资学

秋季

F9

资产负债管理

春季

F10

健康保险

秋季

中国精算师协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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