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辅导:支付结算的原则

发布时间:2010-01-19 共1页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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