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卷第三套(5)

发布时间:2012-11-07 共1页

 16.【答案】D 
【解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 
17.【答案】B  
【解析】一方债务已经到期,另一方债务尚未到期,则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 
18.【答案】C 
【解析】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19.【答案】D 
【解析】(1)选项A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而非先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2)选项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在本题中,债务人甲公司部分履行并未损害债权人乙公司的利益,乙公司应支付相应货款);(3)选项D:乙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无力履行合同,属于预期违约,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答案】D 
【解析】(1)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藏书的所有权因交付而转移,受赠人不得转让藏书的合同义务不影响藏书所有权的转移。 
21.【答案】C  
【解析】(1)选项A: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选项8:甲、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3)选项C: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4)选项D: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2.【答案】C 
【解析】(1)选项A: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2)选项8:合作开发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3)选项C: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4)选项D: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23.【答案】D 
【解析】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24.【答案】c 
【解析】(1)单位卡的账户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2)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并一律不得支取现金。 
25.【答案】C 
【解析】(1)选项AD: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如出票人与票据债务人存在合同纠纷;出票人存入票据债务人的资金不够);(2)选项B: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如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存在抵销关系);(3)选项C:属于“对物抗辩”,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抗辩。 
26.【答案】D 
【解析】(1)选项A:判断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我国未采用发明日标准,而采用 “申请日标准”,与当事人实际完成发明创造的时间无关;(2)选项C: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在本题中,甲、乙公司的申请日均为6月1日,甲公司没有优先权;(3)选项BD:如果两个申请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与“使用在先”无关;只有注册商标的申请涉及“使用在先”的原则。 
27.【答案】c 
【解析】申请人在一件专利申请中,可以要求一项或者多项优先权,要求多项优先权的,该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从“最早”的优先权日起计算。 
28.【答案】D 
【解析】(1)选项ABC: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乙公司的制造行为、丙公司的销售行为和丁公司的使用行为均构成侵权;(2)选项D:丙公司和丁公司如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当停止相应行为。 
29.【答案】A 
【解析】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①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②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③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的开支;④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不同情况,确定给予1万元以上l00万元以下的赔偿。 
30.【答案】c  
【解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 
二、多项选择题  
1.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  
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2.  
【答案】BC 
【解析】(1)选项A:甲仅以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说明其为有限合伙人,就不能再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B: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选项C: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3.  
【答案】ABCD 
【解析】无论是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能否同本企业进行交易,先看合伙协议的约定。  
4.  
【答案】BD 
【解析】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正确),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正确)。  
5.  
【答案】BD 
【解析】(1)选项A: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2)选项C:任何一方不得以合作企业或者合作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提供担保;(3)选项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中外合作者如果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其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6.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条件中包括“监事会提议”;(2)选项C: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3)选项D: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7.  
【答案】BD 
【解析】(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没有1%的限定条件;(2)选项B:王某必须先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奇: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已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题不属于“情况紧急”的情形;(3)选项CD:王某应以自已(而非公司)的名义起诉。  
8.  
【答案】CD 
【解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下列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转换基金运作方式;(2)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3)提前终止基金合同。  
9.【答案】ACD 
【解析】(1)选项A:在重整期问,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2)选项B: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 
(3)选项C: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4)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10.【答案】ABC 
【解析】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法律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1.【答案】ABC 
【解析】选项D: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后仍保留国有产权的,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管理层不得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股东代表。 
12.【答案】CD 
【解析】(1)选项AB:房屋买卖的所有权、房屋的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2)选项CD: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13.【答案】BC 
【解析】(1)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选项8: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因此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戊返还原物;(3)选项C: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庚返还原物;(4)选项D: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尽管辛尚未付款,但该牛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已经转移,甲已经丧失了所有权。 
14.【答案】BD 
【解析】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5.【答案】ABD 
【解析】(1)选项AC: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可以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2)选项B: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选项D: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日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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