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前冲刺(六)

发布时间:2012-05-24 共1页

税法考前冲刺(六)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以下属于契税的纳税义务人的是(  )。
A.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医疗、科研的医院
B.销售别墅的某房地产公司
C.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国土资源管理局
D.购买花园别墅的用户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销售别墅的某房地产公司,对于销售方是不需要缴纳契税的。
 
2.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时,对于滞纳金的处理正确的是(  )
A.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
B.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不能同时强制执行
C.只能在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情况下同时强制执行
D.税务机关可以随时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采取税收强制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3.北京市某内资白酒生产企业2006年10月进口酒精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150万元,缴纳关税15万元,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当月领用酒精80万元用于生产白酒;当月向农民收购粮食一批,收购凭证上的收购价为200万元;当月销售粮食白酒200吨,取得销售收入400万元;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每500克消费税税额为0.5元。则10月份该白酒生产企业应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万元。
A.15.82
B.20.68
C.18.80
D.11.25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进口增值税=(150+15)÷(1-5%)×17%=29.53(万元)
收购粮食可抵扣进项税=200×13%=26(万元)
销售白酒增值税销项税额=400×17%=68(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68-29.53-26=12.47(万元)
销售白酒应纳消费税=400×20%+200×2000×0.5÷10000=100(万元)
当期应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12.47+100)×(7%+3%)=11.25(万元)
 
4.纳税担保的方式有(  )。
A.保证、抵押、质押
B.保证、抵押、扣押
C.保证、质押、扣押
D.抵押、质押、扣押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纳税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
 
5.卷烟厂在厂门口自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销售自产卷烟,出厂价为13000元/箱,门市部销售价为14000/箱,当月门市部领出卷烟10箱,售出8箱。则该门市部业务应纳消费税是(  )元。
A.60000
B.64500
C.48000
D.51600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晶的,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应征消费税为14000×8×45%+8×150=51600(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6.一内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向银行贷款200万元,年利息10万元,除此以外,还发生下列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是(  )
A.以4.8%的年利率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B.建造、购置固定资产竣工决算投产后发生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
C.向关联企业贷款1200万元,年利息60万元
D.向其他企业借款50万元,利息支出为3万元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选项C向关联企业的借款超过注册资本50%,超过部分的借款利息,不能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选项D年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应当进行调整,不能直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A是我国境内企业,w是B国企业,A与W企业原无业务往来,A委托B国C企业代为采购一设备,后经联系,A与w达成协议,A企业向w企业进口设备,进口设备计算关税完税价格时,到岸价格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
A.A向c支付的佣金
B.A向w支付的货款
C.A向w支付的包装费
D.A负担的设备进口后的安装费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选项A属于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中;选项D对于进口后安装费能够与货物实付或应付价格区分的,不得计入完税价格中。
 
8.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  )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制定的规章
B.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D.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规定;
(4)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9.复合计征消费税的货物有(  )。
A.粮食白酒
B.薯类白酒
C.卷烟
D.其他酒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是复合计征消费税的。
 
10.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城建税计税依据的是(  )。
A.纳税人滞纳三税而加收的滞纳金
B.纳税人享受三税减免税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C.纳税人偷逃三税被处的罚款
D.纳税人偷逃三税被查补的税款

 

正确答案:BD 解题思路:税款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三、判断题(每题1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1.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计入"补贴收入",专项用于技术研究开发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改变用途的,补缴企业所得税。
 
12.计算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应当扣除。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计算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境外的佣金的,如果单独列明,应当扣除。
 
13.中国某作家在美国著一本小说于2006年10月通过一美国出版社出版,并获得该出版机构支付的稿酬1000美元。因其为中国居民,则这笔所得应当征收营业税。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营业税只对境内劳务征税。本题目中不属于境内劳务,不征营业税。
 
14.卷烟厂的教育费附加按3%减半征收。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自2005年起10月1日起,教育费附加按全额征,不再减半优惠。
 
15.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四、计算及会计处理题(每小题10分。需要计算的,应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16.资料: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全部为加工贸易出口,经营范围为单一产品,产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分别为17%和13%,2002年1月开始执行"免、抵、退"税政策,2006年1~3月有关财务资料和发生的业务如下:
(1)2006年1月,外购辅料1000万元,验收入库,取得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70万元;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折合人民币400万元验收入库,款项均未支付;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10万元。
(2)2006年1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出口销售收入折合人民币600万元(FOB,忽略佣金,下同);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工缴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上述款项均未收到。已知企业本月采购的辅料全部用于产品的生产中,无法准确划分用于免税销售业务中对应的进项税额。
(3)2006年2月,进口料件一批,支付国外买价3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25万元,保险费用15万元,支付购货佣金30万元,已知该料件的关税税率为30%,料件已经报关进口,并取得海关填发的完税凭证。(料件的增值税税率为17%)
(4)2006年2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外销货物200万元。
(5)2006年3月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150万元,本月领取其中的10%用于本企业的基建工程中。
(6)2006年3月,将上年购进的料件发给某加工厂加工生产与本企业同类型的产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的加工费为80万元,辅料为20万元,月末将其粘贴本企业的商标对外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取得外销收入1000万元,同月本企业无境内销售业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企业2006年1月份的应纳(应退)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2006年2,月份的应纳(应退)的增值税;
(3)计算企业2006年3月份的应纳(应退)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2006年1月份的增值税;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400×(17%-13%)=16(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3%)-16=8(万元)
当期不得抵扣税额=[100÷(200+600+100)]×170=18.89(万元)
本月应纳税额=200×17%-(170-8-18.89)-10=-119.11(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00×13%=52(万元)
免抵退税额600×13%-52=26(万元)
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留抵税额,故当期的应退税额=26(万元),免抵税额=26-26=0,留在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119.11-26=93.11(万元) 
(2)2006年2月份的增值税:
进口料件的完税价格=300+25+15=340(万元)
进口料件应纳的关税=(300+25+15)×30%=102(万元)
进口料件应纳的增值税=(340+102)×17%=75.1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800×17%-(75.14-8)-93.11=24.25(万元)
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留抵税额,故当期的应退税额=24.25(万元),免抵税额=26-24.25=1.75(万元)
(3)2006年3月份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150×(1-10%)+(80+20)×17%=152(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000×(17%-13%)=40(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0-(152-40)=-112(万元)
免抵退税额=1000×13%=130(万元)
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留抵税额,故当期的应退税额=112(万元),
免抵税额=130-112=18(万元)。
 
17.某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独资),1998年成立,当年进入获利年度,开始享受减免税优惠。企业盈利情况如下:

该企业外国投资者2003年将分回的2002年税后利润80万元用于再投资,增加企业注册资本。2005年为扩大生产规模,该企业购进国产设备一台,价税合计187.2万元,企业已经按税法规定办理增值税退税。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30%,地方所得税免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企业1998~2002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2)计算再投资退税额及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3)计算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4)计算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1998年~1999年为免税期间,2000年~2002年为减半征收期,共计应纳税额=(100-30+120-20)×15%=25.5(万元)
(2)再投资退税额=80÷(1-15%)×15%×40%=5.65(万元)
200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70×30%=21(万元)
(3)2004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50×30%=45(万元) 
2005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00×30%=60(万元) 
2005年新增企业所得税额=60-45=15(万元)
购买国产设备可抵免的企业所得税=187.2÷1.17×40%=64(万元) 
2005年企业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60-15=45(万元)
对国产设备未抵免的企业所得税64-15=49(万元)
可留待下期继续抵免。
(4)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180×30%=54(万元) 
2006年比2004年新增企业所得税额=54-4=9(万元) 
200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54-9=45(万元)
对国产设备未抵免的企业所得税49-9=40(万元)可留待下期继续抵免
 
18.某酒店2006年10月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360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45800元,其中有烟酒1800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680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取得收入15200元;经营歌舞厅取得收入2490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为150000元),取得收入350000元。
(6)从某企业购买烟酒共50000元,本月该企业在本舞厅共消费了53200元,双方商定相互抵冲,差价不再结算,企业按50000万元开具营业税发票。
(7)处置酒店周边地区垃圾,向有关单位和居民收取垃圾处置费10000元。该酒店上述收入均分别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
(6)与企业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
(7)收取垃圾处置费应纳营业税。
 

 

正确答案:
(1)经营客房取得房费收入应纳营业税=36000×5%=1800(元)
(2)经营餐厅取得收入应纳营业税=45800×5%=2290(元)
(3)出租会议室取得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6800×5%=340(元)
(4)经营保龄球馆和歌舞厅收入应纳营业税=15200×5%+24900×20%=5740(元)
(5)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应纳营业税=(350000-150000)×5%=10000(元)
(6)抵账行为应纳营业税=50000×20%=10000(元)
(7)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
 
五、综合题
19.某餐具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总人数150人。2006年12月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购进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为28万元;购进原木一批,收购金额为8万元;
(2)将上述收购金额为5万元的原木发往A企业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加工费0.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1张,A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出售,
(3)收回委托A企业加工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并于当月投入生产,用于进一步加工高档木制一次性筷子,完工后销售取得收入12万元;
(4)以现款销售锅类产品的收入50万元,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碗类产品60万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取60%的款项;
(5)销售各类碗具给经销商,共计销售收入200万元,因运输途中部分产品略有碰损,经销商要求退换碰损产品,企业为避免再次运输的损失,与经销商协商给予质量折扣,折扣为销售额的1%,以便经销商以低价出售,达成协议后,按照扣除折扣后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价款;
(6)中秋节企业大联欢活动中,为职工每人发放一自产高压锅,单位售价为400元,单位成本为260元;
(7)职工食堂领用售价为1万元的自产碗类餐具,成本金额为5200元;
(8)购进生产设备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价款为2万元、进项税额0.34万元;
(9)连日降雨致使仓库坍塌,毁损碗类餐具的成本为80万元,售价100万元,材料成本比例为80%,材料进项税率为17%(假设毁损餐具成本中仅材料部分存在进项税额抵扣);
(10)本月外购未使用的剩余原木因雷击烧毁。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木制一次性筷子适用5%的消费税税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委托加工业务应当由A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2006年12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
(3)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
(4)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部分)。
 

 

正确答案:
(1)委托加工业务应当由A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5×(1-13%)+0.2]÷(1-5%)×5%=0.24(万元) 
(2)2006年12月应当转出的进项税额=80×80%×17%=10.88(万元)
(3)计算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2+50+60×69%+200×99%+0.04×150+1)×17%=51.51(万元)
进项税额=28+[8-(8-5)]×13%+0.2×17%+0.34=29.02(万元) 
2006年12月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51.51-(29.02-10.88)=33.37(万元) 
(4)自2006年4月1日起,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开始征收消费税,税率为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2006年12月该企业应缴的消费税=12×5%-0.24=0.36(万元)
 
20.某市家电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5年8月成立时,注册资本5000万元。企业全体职工人数计1000人,当地税务机关确定2006年上半年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人/月。2006年度相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当年销售收入共计15000万元(不含税价格);购进已税原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4000万元,进项税额680万元,发票已通过认证;支付购货及销货的运输费用4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销货收取的装卸费58.5万元,已经向购货方开具收据;企业已经对上述业务按税法规定进行涉税处理。
(2)在建工程领用了本厂生产的销售价为30万元,成本为25万元的开关灯具等小家电,企业未作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3)全年应扣除的销售产品成本、税金及附加计85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200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600万元。
(4)企业工资按月均衡发放,并于工资计提时计入相应会计科目。全年实发工资总额为1429.60万元,并按照实发工资和2%、14%、2.5%的比例计算提取了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取得了缴纳工会经费的相关票据。教育经费账户期末无余额。
(5)企业将一闲置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10万元,企业未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6)所发生的财务费用中包括向关联企业支付3000万元借款的本年利息22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7)所发生的销售费用中含有实际支出的广告费1400万元。
(8)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24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1)计算企业经营期间少计的流转税及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该企业2006年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4)计算该企业2006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工资费用;
(5)计算超过扣除标准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计算超过扣除标准的财务费用;
(7)计算超过扣除标准的广告费用;
(8)计算超过扣除标准的业务招待费用;
(9)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1)企业已经按会计账务处理对流转税及教育费附加计算纳税。即对于企业会计处理错误的项目,企业存在少纳税及少缴教育费用附加的情况,在建工程领用了本厂生产的销售价为30万元的开关灯具等小家电,按税法规定企业应当视同销售计缴相应的税金及附加。该企业将房产出租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中,少计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少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0×17=%5.1(万元)
少纳营业税=10×5%-0.5(万元)
少纳城建税=(5.1+0.5)×7%=0.39(万元)
少缴教育费附加=(5.1+0.5)×3%=0.17(万元)
(2)销项税额=15000×17%+58.5÷1.17×17%+5.1=2563.6(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80+400×7%=708(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2563.6-708=1855.6(万元)
(3)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1855.6×(7%+3%)+0.5×(7%+3%)=185.61(97元)
(4)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工资费用的计算:上半年计税工资金额=1000×0.08×6=480(万元) 下半年计税工资金额=1000×0.6×6=960(万元)
上、下半年实际发放工资均为1429.60+2=714.80(万元)
准予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480+714.80=1194.80(万元)
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工资费用=1429.60-1194.80=234.80(万元)
(5)超过税前扣除标准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34.80×(2%+14%+2.5%)=43.44(万元)
(6)超过扣除标准的财务费用=220-5000×50%×6%=70(万元)
(7)计算广告费及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应当为,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行,包括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
超过扣除标准的广告费用=1400-(15000+58.5÷1.17+30+10)×8%=192.8(万元)
(8)超过扣除标准的业务招待费用=240-[(15000+58.5÷1.17+30+10)×0.3%+3]=191.73(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15000+58.5÷1.17+30+10-8500-25-2000-260-600-0.5-0.39-0.17+234.8+43.44+70+192.8+191.73=4436.7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4436.71×33%=1464.11(万元)
 
21.张某为一企业法定代表人,2006年取得以下收入:
(1)该企业实行年薪制,张某每月发放工资3000元,年终效益工资收入为64000元;
(2)转让自用小汽车一辆,原价150000元,合同标明转让价160000元;
(3)为改善住房条件,7月1日将自购已居住6年的唯一普通住房对外转让,原价100000元,合同标明转让价120000元;
(4)1月份购人某种债券1p00份,每份买人价1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200元。6月份将买入的债券一次性卖出,每份卖出价18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
(5)取得有奖发票2张,每张发票奖金金额均为500元;
(6)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名人字画拍卖,取得收入8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原价为60000元;
(7)从A国取得股息所得(税前)折合人民币8000元,已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从B国取得全年财产租赁所得(税前)人民币60000元,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张某所在地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适用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转让小汽车应缴纳的各税及附加,
(3)计算住房转让应缴纳的各税及附加;
(4)计算转让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福利彩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从A国、B国取得的所得分别应当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1)实行年薪制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每月应纳税款=(3000-1600)×10%-25=115(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当按一次性奖金计算纳税,64000÷12=5333.33(元),适用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375元。
年终效益工资应纳税款=64000×20%-375=12425(元)
全年工资薪金应纳税款=115×12+12425=13805(元)
(2)财产转让所得中允许减除的是资产原值及合理费用。资产原值是指不减去折旧、减值等变化的资产价值,而非净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个人转让小汽车售价高于原值的应当按4%减半征收增值税。按税法规定,小汽车及房产转让均应当签订产权转移书据,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缴纳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应纳增值税=160000÷(1+4%)×4%×50%=3076.92(元)
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用附加=3076.92×(7%+3%)=307.69(元)
印花税=160000×0.5‰=8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60000-150000-3076.92-307.69-80)×20%=1307.08(元)
(3)自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兔征个人所得税.应当缴纳印花税=120000×0.5‰=60(元)
(4)一次卖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15)×1000-200-150]×20%=530(元)
(5)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6)按规定,个人将书画作品、古玩等公开拍卖取得的收入减除其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确定方法为: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以凭证上注明的价格为其财产原值,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或由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机构所评估的价格确定。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转让名人字画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0-60000)×20%=4000(元)
(7)
①来自A国所得抵免限额=8000×20%=16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600-400=1200(元)
②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60000÷12×(1-20%)×20%×12=9600(元)
已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元,超过了抵免限额9600元,超限额部分不允许在应纳税额中抵扣,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仍来自B国的所得已纳税额低于限额部分中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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