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4 共1页
税法考前冲刺(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某食品厂2007年5月自产的各式糕点被盗,材料成本为20000元(其中包括从农民手中收购的面粉及玉米粉1500元,收购的红枣、葡萄干等400元,运费100元),本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 )元。
A.291.43
B.254
C.262.30
D.254.53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一(1500+400)÷(1-13%)×13%+100÷(1-7%)×7%=291.43(元)。
2.某企业2005年2月购入办公楼一幢,2007年3月将此办公楼对外转让,会计资料显示:办公楼的账面原值为900万元,已提折旧为90万元。转让时该办公楼评估的重置成本为1000万元,成新率为7成。转让时发生的相关其他费用为8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其评估价格为( )。
A.692万元
B.700万元
C.630万元
D.612万元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销售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应当以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率。评估价格=1000×70%=700(万元)
3.根据税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 ),应当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征企业所得税。
A.对外转让
B.以临时租赁方式租出
C.用于企业办公用房
D.预售房产取得预收款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选项A、D按销售处理,选项B其租赁期间按租金确认收入的实现,出售时再按销售资产确认收入的实现。
4.某化工企业,某月从一商业企业购进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的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支付不含税价款12万元。未经进一步生产加工而将其直接销售给一家生产厂家,取得含税收入17.55万元。为此工业企业( )。
A.需要缴纳消费税4.5万元
B.需要缴纳消费税1.67万元
C.需要缴纳消费税0.9万元
D.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一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除。
5.某汽车制造厂生产应征消费税的W、X、Y型小轿车,6月共售出三批:6月1日销售10辆,销售额120万元;6月15日销售6辆,销售额为90万元;6月25日销售12辆,销售额为156万元。6月30日向B企业投资发出5辆,已知此型号小轿车适用消费税率为8%,汽车厂应纳消费税为( )万元。
A.35.28
B.34.51
C.34.48
D.29.28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额=(120+90+156+90÷6×5)×8%=35.28(万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6.以下应当征收营业税的业务有( )。
A.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B.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
C.中国居民销售境外不动产
D.将境外无形资产转让给国内企业在境内使用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选项B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选项C中如果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7.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优惠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职工的安家费
B.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取得的手续费
C.对退休职工取得的兼职工资
D.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奖金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退休职工的退休工资是免税的,但对其取得的兼职工资应当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8.行政复议期间允许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有( )。
A.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
B.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
C.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拒绝履行的
D.申请人身患重病暂由他人代理相关事项的
正确答案:AB 解题思路: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其他应当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9.某内资企业计算2006年企业所得税时,下列处理正确的有( )。
A.对技术开发费用据实扣除,并且还加扣了50%
B.对教育经费计提并实际支出的金额按计税工资标准的2.5%在税前扣除
C.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没有计算补税
D.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收益没有计算补税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自2006年1月1日起,技术开发费不再要求比上年增加10%,可以直接按实际发生额再加扣50%,对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享受的是定期减免,对于被投资企业处在定期减免优惠期的投资收益不用补税。内资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应当按税法规定计算补税,对于被投资企业是双高新企业、处于定期减免优惠期或被投资企业适用税率高于投资企业的,不用补税。
10.《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 )。
A.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待
B.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财务情况保守秘密
C.依法申请退回多缴的税款
D.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为不当,纳税人有权拒绝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ABC 解题思路:纳税人的权利有:
(1)享受国家税法规定的减免税优待。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
(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
(4)认为税务机关具有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祝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6)翌税仝警规定不负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执行代收、代扣、代缴税款义务。
(7)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
(8)纳税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有权彼萃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判断题(每题1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1.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各油井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城建税。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其生产的原油,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应纳税款由核算单位按照各油井的产量和规定税率,计算汇拨各油井缴纳。所以,各油井应纳的城建税,应由核算单位计算,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12.由买方负担的佣金和经纪费均应当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中。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中。
13.纳税人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一定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纳税人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销售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但如果购买方提前付款的,应当按实际付款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4.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被执行人扶养亲属生活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税务机关实施税收保全措施时,被执行人扶养亲属生活的必需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
15.汽车制造厂将自产小汽车捐赠给北京大学,应当按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应当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汽车制造厂将自产小汽车捐赠给北京大学,应当按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同时还应当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但对于纳税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四、计算及会计处理题(每小题10分。需要计算的,应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有小数的保留两位小数,两位小数后四舍五入)
16.某商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6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境内复制权费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进口设备一套,境外成交价300万美元(1美元:8.5元人民币),进口货物的运费、保险费无法确定,同期运输业公布的运费率为2%。支付包装材料0.8万美元,该企业在海关开具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25日缴纳税款。
(3)经海关核准,本年暂时进口盛装货物的容器50万美元(1美元=8.5元人民币),已经使用8个月,本月复运出境。(海关监管年限4年)(注:假设本题中涉及的关税税率均为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述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公司业务(1)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业务(2)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3)计算该公司业务(3)应缴纳的关税。
正确答案:
(1)进口货物的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完税价格;国外经纪费(属于双方的经纪人)计入完税价格;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费用应计入完税价格。
第一笔业务的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进口化妆品组成计税价=(220+4+20+11+51)÷(1-30%)=437.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437.14×30%=131.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437.14×17%-74.31(万元)
(2)第二笔业务:关税完税价格=(300×8.5+300×8.5×2%)×(1+3‰)=2608.80(万元)
应缴纳进口关税=2608.80×20%=521.76(万元)
关税滞纳金=521.76×0.5‰×(25-15)=2.61(万元)
应缴纳进口增值税=(2608.80+521.76)×17%=532.20(万元)
增值税滞纳金=532.20×0.5‰×(25-15)=2.66(万元)
(3)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口并在6个月复运出口的货样、工程车辆、盛装货物的容器等,可予暂时免税,也即半年以内的,不缴纳进口关税,经过半年后仍在境内使用的,自第7个月起,按月征收进1:3关税,本业务共用8个月,超过规定2个月。
关税=50×8.5×20%×2+48=3.54(万元)
17.杨某于2007年1月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生产性企业,增值税-般纳税人),企业有从业人员6人。2007年主要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生产用材料共计18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已经通过认证,发生运费15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费普通发票。
(2)销售自产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500000元,开具普通发票的金额为70200元。
(3)产品销售成本为936000元,营业费用为25000元,税金及附加30000元。
(4)包括在上述成本费用中的从业人员工资为129600元、杨某领取的工资为60000元。
(5)企业按实发工资分别计提了2%、14%、2.5%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及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仅实际发生福利费为10000元,工会经费与教育经费未实际列支。
(6)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为40000元。
(7)发生业务招待费12000元。
(8)发生坏账损失5000元。
(9)向其他企业投资取得投资收益30000元。
(10)当地从业人员的计税工资标准为每月1600元。
(注:企业购买材料、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工资;
(3)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三项经费;
(4)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5)计算企业当期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6)计算杨某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销项税额=(1500000+70200÷1.17)×17%=265200(元)
进项税额=180000×17%+15000×7%=31650(元)
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265200-31650=233550(元)
(2)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工资标准=1600×6×12=115200(元)
(3)个人独资企业不得计提三项经费,但可以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在计税工资限额内按税法规定比例据实扣除。企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未实际发生,当期扣除福利费的限额=115200×14%=16128(万元),企业实际列支未超过限额,应当据实扣除10000元。
(4)企业当期可扣除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1500000+70200÷1.17)×2Z=31200(元)
(5)企业当期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000+70200÷1.17)×0.5%=7800(元)
(6)A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1500000+70200÷1.17-936000-25000-30000+(129600-115200)+60000+(129600+60900)×(2%+14%+2.5%)-10000+(40000-31200)+(12000-7800)-5000=676476(元)
杨某应缴纳的A企业所得的个人所得税=(676476-1600×12)×35%-6750=657276×35%-6750=223296.60(元)投资收益所得应当按股息、红利所得征个人所得税=30000×20%=6000(元)
杨某共计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223296.60+6000=229296.60(元)
18.利成冰花电冰箱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经查阅有关账簿和凭证,获得如下资料:
(1)采取交款提货结算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100台,统一出厂价为5000元/台。由于商场购买的数量多,按照协议规定,厂家给予商场统一出厂价5%的优惠,货款全部以银行存款收讫;向乙家电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50台,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厂家提供价税合计金额2%的现金折扣,乙家电商场及时付款享受了现金折扣。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从消费者个人手中收购旧电冰箱,销售A型电冰箱10台,旧电冰箱作价1000元/台。
(3)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A型电冰箱给消费者15台,根据协议规定,五年后厂家应当将全部货款以价税合计总额退还给购货方。销售后,开出普通发票15张,含税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87750元。
(4)以30台A型电冰箱向丙单位等价换取原材料,A型电冰箱成本每台3500元。双方均按17%的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
(5)当月向丁商场销售A型电冰箱共200台。商场在对外销售时发现,有3台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商场当即要求退货,该厂于本月末将电冰箱收回,货款退回,并向商场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
(6)向戊商场赊销A型电冰箱80台,合同约定3个月内付清全款,协议当日提货,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月共发生可抵扣进项税额380000元(含从丙单位换入原材料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向甲家电城及乙家电城销售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还本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5)分析判断丁商场退货业务处理是否正确;
(6)计算赊销业务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7)计算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对乙商场采取的是现金折扣方式,即先销售后折扣,折扣部分不得减除销售额。销项税额=5000×(1-5%)×100×17%+5000×50×17%=123250(元)
【解析】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旧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电视机厂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向甲家电商场销售产品,属于是先打折后销售,实际上就是按每台4750元的单价销售,可按折扣后的金额计算增值税。
(2)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销项税额=5000×10×17%=8500(元)
(3)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销项税额=87750÷(1+17%)×17%=12750(元)
(4)本题是等价交换,并且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该笔业务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相等,即:5000×30×17%=25500(元)
【解析】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销售货物的,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5)销项税额=5000×200×17%=170000(元)
【解析】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红字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本业务中,企业擅自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正确的,不得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依据。
(6)对赊销业务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于当期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5000×80×17%=68000(元)(7)综上,本月份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3250+8500+12750+25500+170000+68000)-380000=408000-380000=28000(元)
五、综合题
19.博宇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月1日成立于某市中心,前期开办费支出计40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纳入防伪税控管理。企业所涉及货物及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7%,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财务数据显示:
(1)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0000万元,设备租赁收入500万元,相应的租赁成本支出300万元,税金及附加200万元。
(2)管理费用1200万元,其中,研发费100万元,业务招待费55万元,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企业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000万元,期初余额为0;因购货单位破产发生坏账损失6万元),本期摊销开办费100万元。
(3)营业费用300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400万元,差旅费180万元(其中80万元为招待重要客户旅游费),直接列支的销售人员下半年提成工资90万元。
(4)财务费用280万元,其中,向商业银行贷款1200万元,年利息支出60万元,经批准向职工集资借款500万元,年利息支出40万元。
(5)营业外收入120万元,为接受其他企业捐赠材料的价值,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12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为以外购材料一批捐助灾区建设,成本100万元。
(6)企业总职工人数195人,其中,在建工程人员10人。全年工资总额500万元(上半年200万元、下半年300万元),计提三项费用92.5万元。当地上半年计税工资标准为每人800元/月。企业设有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已上缴并取得工会拨缴款专用收据。工会经费及职工教育经费科目期末无余额。上述资料中管理费用及营业费用金额不包含工资及三项费用。
(7)2005年3月收取包装物押金12万元,至今未收回。因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所以,企业尚未进行任何处理。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坏账准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工资及三项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开办费、广告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当期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6)计算当期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
(7)计算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1)重要客户旅游费不得作为差旅费在税前扣除,应当计入业务招待费一并进行调整。
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55+80=135(万元)
税法规定可扣除限额=[18000+500+12÷(1+17%)+100×(1+10%)]×3‰+3=58.8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35-58.86=76.14(万元)
(2)税法规定可计提坏账准备=1000×5‰+6=11(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1=19(万元)
(3)企业直接列支的销售人员提成应当并人工资进行纳税调整。
上半年计税工资标准=0.08×195×6=93.6(万元),实发工资20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为93.6万元。
下半年计税工资标准=0.16×195×6=187.2(万元),实发工资390(300+9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工资为187.2万元。
三项经费扣除限额=(93.6+187.2)×(14%+2%+2.5%)=51.95(万元),实际发生92.5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三项经费为51.95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200-93.6)+(390-187.2)+(92.5-51.95)=349.75(万元)
(4)开办费摊销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400÷5=20(万元)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18000+500+12÷(1+17%)+100×(1+10%)]×2%=372.41(万元)
广告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0-372.41=27.59(万元)
开办费及广告费共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7.59=47.59(万元)
(5)外购材料直接捐助灾区建设应当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100×(1+10%)×17%=18.7(万元)包装物押金期限超过一年的,应当并入收入计税,应补计增值税=12÷(1+17%)×17%=1.74(万元)
当期税前可扣除的税金及附加=200+(18.7+1.74)×(7%+3%)=202.04(万元)
(6)经批准向职工集资借款税前可扣除利息=500×(60+1200)=25(万元)
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25=15(万元)
税前可扣除财务费用=280-15=265(万元)
(7)研发费可加计扣除额=50万元营业外收入中接受捐赠材料的进项税额=120×17%=20.4(万元)也应当作为收入计税。
应纳税所得额=18000+500-10000-300-202.04-1200-3000-265-500+120+76.14+19+349.75+47.59+100×(1+10%)-100+12÷(1+17%)+20.4-50=3636.10(万元)
(8)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3636.10×33%=1199.91(万元)
20.昌华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白酒和啤酒的生产销售业务。2006年9月份发生下述业务:
(1)将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1200箱销售给甲,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销售A牌粮食白酒500箱给乙,不含税销售额25000元。以上业务共收取包装物租金儿70元,收取押金702元,包装物已按合同约定于月末全部返还。
(2)销售B牌啤酒给丙,共计100吨,每吨不含税销售单价1600元,货已发出,款已收到。根据销售合同,运费由丙负担。酒厂用附设的非独立核算的车队送货上门,另收取运费2340元且分别核算,同时,酒厂还收取啤酒桶的租金585元、押金1170元,合同规定丙应于下月末之前归还该包装物。
(3)用A牌粮食白酒180箱换取装酒机一部自用。
(4)支付自来水公司生产用水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40000元。
(5)外购酒瓶100000个,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为8500元。
(6)收购农产品80000元,开具收购凭证。
(7)将收购的农产品全部发往丁加工厂用于加工粮食白酒,丁加工厂代垫辅助材料600元,另外收取加工费1000元,并根据收款金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末加工完成,收回粮食白酒10吨入库。假设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认证。
注:(A牌粮食白酒每箱10斤,消费税的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啤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每吨220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用A牌粮食白酒换取装酒机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缴纳的消费税;
(6)计算委托加工应由丁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7)计算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
(1)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25000+1170÷1.17+702÷1.17)×17%=86600×17%=14722(元)
(2)销售自产的A牌粮食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25000+1170÷1.17+702÷1.17)×20%+(1200+500)×10×0.5=25820(元)
(3)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600×17%+2340÷1.17×0.17+585÷1.17×17%=27625(元)
(4)计算销售自产的B牌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00×220=22000(元)
(5)计算用A牌粮食白酒换取装酒机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及应缴纳的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4-25000)÷(1200+500)×180×17%=1530(元)
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1200×180×20%4-180×10×0.5=2700(元)
(6)计算委托加工应由丁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
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0000×13%:lp400(元)发出农产品的成本=80000-10400=69600(元)
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69600+600+1000)÷(1-20%)×20%+10×2000×0.5=27800(元)
(7)计算当期应缴纳增值税:
进项税额=40000+8500+10400+(600+1000)×17%=59172(元)销项税额-14722+27625+1530=43877(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43877-59172=-15295(元)
21.某外商投资企业是2002年8月由中方与外方合资设立的生产性企业,中方与外方的投资比例为4:6,双方协议按投资比例享有控制权和收益权。该企业适用3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免征地方所得税。2002~2005年企业利润如下:
企业按税法规定选择从2003年开始计算减免税优惠期限。2006年度全年实现销售(营业)收入15000万元,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共计14500万元。其中:
(1)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70万元和12月份用于扩建办公楼的材料价税合计款20万元,研发费300万元(上年发生研发费220万元);
(2)支付给总机构的合理的管理费用60万元,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
(3)该企业当年借款80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借款利息支出40万元在财务费用中列支,该项投资当年分回投资收益50万元,被投资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15%;
(4)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的5万元罚息在财务费用中列支;
(5)6月份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组建的研发部主要人员家庭配备空调5台,价税共计11.7万元,计入了管理费用-研发费;
(6)企业"应付账款"明细账上有30万元未付款,已经逾期两年半,但后来一直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也没有其他联系;
(7)投资收益账户中还有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取得的税后利润200万元,已经在A国缴纳了所得税80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02年~2005年的应纳所得税税额;
(2)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该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2006年度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
(6)2006年度该企业汇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模拟试题(五)参考答案及详细解析
(3)计算该企业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2006年度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5)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
(6)2006年度该企业汇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该企业2002年设立,企业选择按税法规定从2003年开始计算减免优惠期限,那么,2002年应当正常征税,
2002年应纳所得税税额=50×30%=15(万元)
2003~2004年免税 2005~200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05年应弥补2003年未补完的亏损=50+40=10(万元)
2005年应纳所得税税额=(200-10)×30%×50%=28.5(万元)
2002年~2005年共计应纳所得税税额:15+28.5=43.5(万元)
(2)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500×5%0+(15000-1500)×3‰=48(万元)
(3)为研发部主要人员家庭配备的空调不属于研发设备,不得计入研发费中。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300-11.7=288.3(万元),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288.3×50%=144.15(万元)
(4)用于扩建办公楼的材料款20万元不得计入费用;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境内企业的投资收益可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相应的费用支出也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减。所以,对外投资收益50万元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相应的借款利息支出40万元也不能在财务费用中列支;银行罚息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年以上应付未付款30万元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2006年度该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5000-14500+(70-48)+20+20+40+11.7+30-144.15]×30%=499.55×30%=149.87(万元)。
(5)该企业在A国的分支机构已纳税款的扣除限额=(200+80+499.55)×33%×(200+80)÷(200+80+499.55)=92.4(万元),境外已纳税款9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6)A国分支机构分回利润应补税额=92.4-90=2.4(万元)
2006年度该企业汇总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49.87+2.4=152.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