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前冲刺(十五)

发布时间:2012-05-24 共1页

经济法考前冲刺(十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根据《刑法》的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可施以的刑罚是(   )。
A.拘役
B.3年有期徒刑
C.5年有期徒刑
D.10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一定期限的免息还款待遇。免息还款期最长可达(   )。
A.30天
B.45天
C.60天
D.180天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银行记账日至发卡银行规定的到期还款日之间为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
 
3.某外商甲与国内企业乙约定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丙,投资总额为200万元,则丙企业的注册资本最少应为(   )万元。
A.80
B.100
C.120
D.140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4.甲将一张由乙承兑的汇票转让给丙,丙在该票据上注明"质押"字样交给丁,丁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戊。则下列人员中,对戊不承担票据责任的是(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记载"质押"文句的汇票,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   )以上经历。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6.在特殊情况下,经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也可不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直接签订转让协议。这种特殊情况是指(   )等。
A.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B.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
C.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其内部进行协议转让的
D.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除题中选项外,还包括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这种情况。
 
7.在战略投资的管理中,投资者不得进行证券买卖(B股除外)的情形包括(   )等。
A.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所持上市公司A股股份,在其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后可以出售
B.投资者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须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在要约期间可以收购上市公司A股股东出售的股份
C.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且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D.投资者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可以出售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除题中情形外,还包括投资者承诺的持股期限届满前,因其破产、清算、抵押等特殊原因需转让其股份的,经商务部批准可以转让。
 
8.资产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   )。
A.多类多项资产评估
B.企业整体资产评估
C.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D.多类单项资产评估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资产评估的范围主要包括:多类单项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市场所需的其他资产评估或者项目评估。
 
9.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通用设备,价值300万元,约定分三期付款,5月10日前付一期款120万元,6月10日前付二期款100万元,7月10日前付清余款80万元。但到6月10日,甲方累计只付款150万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关于乙方权利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到期的未付价款70万元,但无权要求支付未到期的价款80万元
B.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所有已到期和未到期的设备款计150万元
C.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D.有权要求撤销合同

 

正确答案:BC 解题思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10.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企业采取的下列促销措施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   )。
A.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对商品进行季节性降价
B.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为3000元
C.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给予对方折扣
D.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企业采取的下列促销措施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有:在销售商品时,在账外给予对方折扣和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三、判断题(每题1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1.著名商标是指由商标局认定的具有较高声誉和市场知名度的商标。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这里将著名商标与驰名商标的概念相混淆。
 
12.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以保障社会投资者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也受此限制。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开放性,尤其是向社会募集股份的公司,负有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要依法进行公开披露,以保障社会投资者的利益。有限责任公司则因其为非开放型公司而不受此限制。
 
13.仲裁庭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争议做出裁决,自裁决书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点为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之一的仲裁。《仲裁法》规定,仲裁庭根据多数仲裁员的意见做出裁决,并制作裁决书,裁决书自做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4.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仍不足清偿的,投资人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题中,投资人未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不应当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
 
15.在战略投资的管理中,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0%,上市公司应在3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并办理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在战略投资的管理中,投资者减持股份使上市公司外资股比低于25%,上市公司应在1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并办理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相关手续。
 
四、综合题
16.甲、乙、丙三人合伙经营一百货商店--"欲兴百货商店"。甲、乙、丙约定的出资比例和分成比例均为4:3:3,负责人为甲。2005年5月,因丙外出,甲与乙商议后与丁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因百货商店流动资金不够,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百货商店的一辆货车作抵押,但未办理登记。后因百货商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经查:
(1)合伙协议约定,凡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
(2)甲曾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百货商店的3万元债务;
(3)百货商店除欠银行15万元以外,尚欠庚、申各3万元债务;
(4)百货商店的财产价值15万元。
请问:
(1)设银行、庚、申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该百货商店与丁所签合同及与银行所签贷款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3)该百货商店与银行所签抵押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4)设乙、丙以甲免除戊的债务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无效,甲的免除行为效力如何?依据何在?
(5)设银行、庚、申同时向百货商店行使债权,百货商店的财产应如何清偿?为什么?
(6)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和乙的债权人辛同时向法院起诉,银行、庚、申主张用合伙财产清偿债权,辛主张用乙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清偿其债权,法院应优先支持谁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7)设百货商店的债权人银行、庚、申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应以"欲兴百货商店"为被告。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现甲、乙、丙三人的合伙字号即为"欲兴百货商店"。
(2)该百货商店与丁及与银行所签订贷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本案中虽有内部合伙协议对执行合伙人的业务决定权有限制,但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主张合同无效。
(3)抵押合同并未生效。以车辆抵押的,必须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一直未办理登记,故该合同并未生效。
(4)甲的免除行为有效。在民事诉讼中以字号为诉讼当事人的,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5)银行、庚、申同时向百货商店行使债权时,应以百货商店的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银行与合伙企业之间的抵押合同并未生效,银行并未享有抵押权,故其债权为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银行、庚、申三人的债权并无优劣之分,应按比例平等受偿。同时,合伙企业应先以自己的财产偿还所负债务;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再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法院应优先支持百货商店的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各个合伙人对其个人债务,应先以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这是因为,对于各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中的份额,当合伙企业债权人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的利益存在冲突时,应优先满足合伙企业债权人的请求。
(7)能对丙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7.2006年3月2日,A展览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为100万元的展览设备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A公司于3月3日向B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人民币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定金;B公司于3月10日交付展览设备;A公司于B公司交付展览设备之日起3日内付清货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当依照合同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月3日,A公司依约向B公司签发并交付了一张由C银行承兑和付款的金额为1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在收到该汇票后,于3月4日将其背书转让给D公司。3月10日,B公司未向A公司交付设备,经A公司催告后至3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货,A公司遂于3月18日另行购买了设备,并通知B公司解除合同,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B公司收到A公司通知后未就解除合同提出异议,但不同意A公司提出的双倍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要求。3月9日,D公司取得的上述汇票不慎被盗,同日,D公司到C银行办理了挂失止付手续。3月10日,王某用盗得的上述汇票以D公司的名义向E公司购买汽车一辆,并以D公司的名义将该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作为支付购买汽车的价款。3月12日,E公司为支付F公司货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4月5日,F公司在该汇票到期日向C银行提示付款,C银行拒绝支
付票款。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已经解除?并说明理由。
(2)A公司要求B公司双倍返还定金30万元,同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王某以D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在F公司向C银行提示付款时,D公司已采取的挂失止付补救措施是否可以补救其票据权利?为什么?
 

 

正确答案:
(1)合同已经解除。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因此,B公司在收到A公司解除合同通知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解除。
(2)不符合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公司的名义将汇票签章背书转让给E公司的行为无效。王某假冒D公司的名义所进行的背书行为属票据的伪造。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4)不可以。挂失止付仅仅是失票人在丧失票据后采取的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向付款人及代理付款人发出止付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书之日起12日内没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书的,自第13日起,挂失止付通知书失效。银行自3月9日办理挂失止付手续后,直至4月5日F公司提示付款时止,并未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书。因此,挂失止付通知书已经失效,不能补救F公司的票据权利。
 
18.2003年4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由乙公司购买一台甲公司所需的专用设备,提供给甲公司使用,甲公司每年支付30万元租金给乙公司,为期5年。5年后该设备归甲公司。乙公司应甲公司的要求,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丙公司根据甲公司的特殊要求定制。丙公司按期将设备运到甲公司后,甲公司认为质量不符合要求,遂要求丙公司修理或重作,丙公司要求乙公司付款,遭到了乙公司的拒绝。经三方多次协商后,丙公司同意按甲公司的要求修理该专用设备,甲公司检验合格后出具了验收合格通知书,乙公司遂向丙公司付款。2004年6月,甲公司经理王某以该设备为抵押,为其妻弟与张某的合同履行做担保。乙公司知道后,向甲公司提出异议,并追讨甲公司欠付的租金,甲公司称公司没钱,要求将该设备退给乙公司,乙公司不允,称该设备是为甲公司专门定做的,即便收回也无法卖出或租出。
2005年5月,甲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张某声称该设备是其合同的抵押物,他享有优先清偿权。甲公司认为该设备属于甲公司所有。乙公司则认为该设备归乙公司所有。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方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行为适用何种合同关系的规定?
(2)甲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说明理由。
(3)甲公司向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权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4)甲公司经理王某能否以该设备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抵押担保,说明理由。
(5)该设备是否属于破产财产,谁拥有对该设备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适用融资租赁关系。
(2)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故甲公司有权直接向丙公司主张合同标的的权利。
(3)不符合法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两者不可同时并用。
(3)王某以D律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无正当、充分的理由承租人不得解除合同。
(4)甲公司经理王某不能以该设备作抵押为其妻弟的合同作担保。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理不能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作担保。何况该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公司所有。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故乙公司享有该设备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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