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24 共1页
经济法考前冲刺(六)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同一表决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
A.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过半数
B.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半数以上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C.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过半数
D.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重整计划草案的通过。出席会议的同一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2.某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根据规定,该证券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是( )。
A.证券投资咨询;证券经纪;证券交易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
B.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交易
C.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咨询
D.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选项BCD中所述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如果第三人不发生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由( )。
A.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第三人和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第三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行纪人承担
D.行纪人向委托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因此,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因此,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除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外,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构成票据质押的是( )。
A.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的
B.出质人在汇票粘单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粘单上签章的
C.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汇票上签章,但是另行签订了票据质押合同的,在合同中签章的
D.出质人在汇票上记载了"为设质"字样并在汇票上签章的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票据质押的格式。选项A由于未在汇票上签章,因而不构成汇票的质押。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
5.注册会计师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A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对B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过程中,因接受B上市公司的贿赂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经人民法院判决,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对该债务责任的承担,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B.甲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全体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
6.下列对于债权人取得的附生效条件的债权,说法正确的是( )。
A.管理人不得将破产企业的财产对其进行分配
B.管理人应该依法提存对其的分配额
C.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D.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的,应当将相应财产交付给债权人
正确答案:B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附生效条件的债权的处理。根据规定,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管理人依照前款规定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未成就的,应当交付给债权人。
7.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是( )。
A.债务人恶意减少财产
B.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
C.债务人有欺诈的行为
D.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正确答案:AB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重整程序的终止。《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
(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
(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8.A公司因更新流水线向数家办公设备供应商发函,内称"我公司急需设备30台,如贵公司有贷,请速告之。"B公司接函后于次日将30台某型号的设备送至A公司,而A公司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型号的设备,拒绝接受B公司送来的设备,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A公司的发函属于要约
C.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设备的行为构成违约
D.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设备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正确答案:A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A公司的发函内容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合同并未成立,因此A公司拒绝B公司已送来设备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9.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的有( )。
A.境内机构支付境外的股息
B.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汇出
C.外商投资企业依法清算后的资金汇出
D.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红利的汇出
正确答案:ABD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经常项目外汇支出范围。选项C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支出。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有( )。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C.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D.该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正确答案:AC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有限合伙企业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之一情形时当然退伙: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三、判断题(每题1分,请判断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每题判断错误的,倒扣1分;不答题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题型零分为止)
11.境内某公司向境外某金融机构借款500万美元,该项借款属于资本项目的外汇收入。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资本项目外汇收入。各类境外外汇贷款属于资本项目。
12.行纪人在行纪中未经委托人的同意以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该行为因超越委托人的授权而认定无效,其后果由行纪人承担。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行纪合同的权利义务。行纪人在行纪中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的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13.甲、乙、丙于2004年2月分别出资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4月丙将其部分股权依法转让给丁。2006年3月查实甲在出资时将仅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虚报为50万元。根据规定,除甲应补交其差额外,乙、丙和丁均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股东出资的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丁并非公司设立时的股东,因此,丁是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的,应由乙和丙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14.所谓空头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出票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空头支票的概念。空头支票,是指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15.注册商标持有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由转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本题考核注册商标的转让。根据规定,注册商标持有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四、综合题
16.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建造开发销售商品房,2005年10月该公司在当地有关媒体刊登售楼广告。内称:该楼盘为绿色生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典雅,绿化率为48%,并建有高档会所;为此,该楼盘的房价确定为每平方米8500元(均价)。某公司职员李某看到该售楼广告后,认为该楼盘的小区环境正合其购房意愿,遂于2005年12月5日与A公司签订了总房款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应于2006年6月10日前交房,违约金为合同总房价的5%。2005年12月10日李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2006年6月8日A公司按期交房,李某发现A公司为降低建房成本,大大减少了小区的绿化,其绿化率仅为25%,且售楼广告中所称的高档会所也不见踪影。于是,李某向A公司提出异议进行交涉,认为A公司缺乏诚信,所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小区环境与其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大相径底一要求A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认为售楼广告宣传的内容是其开发初期的设想,后因房地产市场火爆,本公司有权改变原有的小区规划;且其售楼广告宣传中所称的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内容并未载人与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之中。因此,该售楼广告内容应视为要约邀请,仅供购房者参考。李某对A公司的解释十分不满,遂向B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因改变小区环境规划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查明,有关小区绿化率和建有高档会所的内容仅在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刊登,并未载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人民法院认定A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因该案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53000元。在该案审理过程中,为A公司建造该商品房的承包人C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以A公司未按照与其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支付工程价款,并经多次催告未果为由,向B区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商品房拍卖,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其建设工程的价款。
要求:根据以上所述事实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的问题;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并说明理由。
(2)由于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说明理由。
(3)如果李某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其请求?并说明理由。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应视为要约。根据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本题A公司的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因此,应当视为要约。
(2)尽管双方未将售楼广告中有关小区绿化率和高档会所的说明载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A公司的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李某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增加,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根据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50000元,李某遭到的经济损失为53000元,因此对李某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弥补其损失为由请求人民法院增加,人民法院会支持其请求。
(4)C公司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商品房拍卖,并将其拍卖所得价款优先清偿建设工程价款的请求,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经承包人催告发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并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本题买受人李某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全额房款,C公司就该项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李某。
17.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0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
2006年5月发生如下事项:
(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
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
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
①2005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②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
③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该公司上述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对于市场开发部、销售部门等部门经理,是属于一般的管理人员,也就是除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外的管理人员,直接由总经理聘任或者解聘。
(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
(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作出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是不符合规定的。
(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6)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Z。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18.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化工涂料的大型公司,2003年12月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保山"牌商标("保山"是当地一座山的名称),工商局于2004年5月核准注册该商标,并于2005年6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公司于2005年7月扩大经营范围,开始生产卷帘门窗、塑钢门窗,便在生产的门窗上也使用了"保山"牌注册商标。经查,化工涂料和门窗属于商品分类表中不同类别的商品。乙公司也是一家化工企业,早在2002年就使用了"保山"牌商标,但未申请注册。甲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后,要求乙公司停止使用该商标,否则构成侵权。乙公司遂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申请,请求撤销甲公司的"保山"牌商标,理由是"保山"是云南省州的州名,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并且乙公司早在甲公司申请注册以前就已经使用"保山"牌商标,因此不构成侵权。
2005年9月,丙化工厂将"保山"牌商标用于其生产的化工产品上,甲公司对此提出异议。
2005年12月,甲公司欲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丁公司,在丁公司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基础上,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由甲公司向商标局申请。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能否将"保山牌"注册商标用于门窗生产上?为什么?
(2)乙公司申请撤销甲公司"保山牌"注册商标的主张能否成立?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
(3)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4)甲公司与丁公司的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是否合法?如果转让顺利进行,丁公司何时享有商标专用权?
正确答案:
(1)甲公司不能将"保山"牌注册商标用于门窗生产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申请。
(2)乙公司申请撤销甲公司"保山"牌注册商标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在2004年5月之前,乙公司使用"保山"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在2004年5月之后,乙公司使用"保山"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3)丙公司构成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4)甲公司与丁公司转让注册商标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丁公司应该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根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