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9月17日、18日及24日

发布时间:2011-08-30 共1页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公布,内地考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18日及24日,欧洲考区的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11月20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 内地、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9月17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1年9月18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9月24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 欧洲考区(以下时间均为比利时当地时间)
考试阶段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专业阶段考试
2011年11月17日
上午09:00—11:30 《审计》
下午14:00—16:30 《财务成本管理》
2011年11月18日
上午09:00—11:00 《经济法》
下午14:00—17:00 《会计》
2011年11月19日
上午09:00—11:0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4:00—16:00 《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
2011年11月20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管理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应考人员,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应考人员,财政部考委会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应持有效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凭证(单科成绩合格通知单、免试批复文件复印件或成绩核查回复单),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申请换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地方考办应对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地方考办应当汇总本地区专业阶段合格证申请人相关资料,制作上报文件。

  综合阶段考试合格证管理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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