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领取通知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已到,即日起请到财政局会计管理科领取。领证时,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抵免2008年度会计继续教育手续。
乐清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地址:建设东路科技巷2号财政局2号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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