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03 共1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现将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调整日期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9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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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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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资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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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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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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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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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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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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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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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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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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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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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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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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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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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在考试的准备和举行期间,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四、在考试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