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19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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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算)。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持证者应到批准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办理证书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证书不再有效。
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 取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二) 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三) 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专业岗位工作;
(四) 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再次登记的人员,还应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简称继续教育)的证明。
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