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台江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发布时间:2012-07-24 共1页

福州市台江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动台江区跨越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福州市台江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州市公开选拔8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8个)
  福州市台江区经济贸易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台江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台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台江区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1名
  福州市台江区后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经济)1名
  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党工委委员(负责人民武装工作)1名
  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1名
  二、公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国家干部。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报考人员除了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区直部门副科级职位的,要求:(1)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的国家干部;(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台江区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必须是医学类专业,具有医疗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非中共党员;报考台江区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2、报考街道副科级职位的,要求:(1)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国家干部;(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3)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台江区洋中街道党工委委员(负责人民武装工作)和台江区义洲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职位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报考人员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参加在职学习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此次公开选拔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台江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计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由福州市和台江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福州市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统一协调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选派考官、统一公布结果等,台江区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8:00至2012年4月12日18:00。
  2、报名办法: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络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29日起登录“福州市台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以下简称台江区公选网,网址:http://gkxb.taijiang.gov.cn)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并提交审核。
  公开选拔咨询地点:福州市台江路88号中共台江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政府大楼13层1305室),邮编350009。
  咨询电话:0591—83269430;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络预审和现场审查。
  1、网络预审: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台江区公选网,查询本人网络预审结果。预审合格者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现场审查:2012年4月5日至2012年4月15日,预审合格者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获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更改学历学位的材料),本人2寸彩色照片3张(与网络报名同版),至福州市台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进行现场审查。经现场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准予参加笔试。现场审查合格者在笔试之前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经现场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不开考。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笔试前,报考人员可登录台江区公选网查询有关考试事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复核。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台江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面试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从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区公选办将在台江区公选网公布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排名顺序,其中笔试成绩按照排名顺序以准考证号对外公布。
  对于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体检、考察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区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或回原单位任职。
  四、公开选拔的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3287469
  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83269430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福州市台江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福州市台江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

  公告:福州市台江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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