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树立公正选人用人导向,推动闽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统一部署,中共闽侯县委决定,公开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职位(6个)
1、面向福建省选拔的职位2个: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1名;
中共闽侯县委党校副校长1名;
2、面向福州市选拔的职位4个:
福州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
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闽侯县廷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闽侯县小箬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二、公开选拔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闽侯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学历以国家正规办学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专业条件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规定审核;职称以审批机关正式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为准。计算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由福州市和闽侯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公选办)联合组织实施,福州市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统一协调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选派考官、统一公布结果等,闽侯县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8:00至2012年4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9日起登录“闽侯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以下简称县公选网,网址:http://gkxb.minhou.gov.cn)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尺寸34×45毫米,jpg格式)。
公开选拔咨询点:县公选办,地址:中共闽侯县委组织部二楼,咨询电话:0591-22066511,传真电话:0591-22066500,咨询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2012年4月18日左右,在县公选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和有关考试事宜。资格初审合格者根据县公选网通知的时间,登录县公选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范围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命题。
各个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选拔职位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并列第五名者一并列入),应试者可登录县公选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有关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到公开选拔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未通过、未参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围者抽签决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地点设在福建省闽侯县甘蔗街道,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四)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与该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职位的体检人选(并列第三名者一并列入),由县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检察、综治、文明、计生部门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在对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县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将拟任人选在县公选网进行任前公示,时间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或提名手续。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要求,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公开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由县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公开选拔监督
县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以保证选拔结果的公正。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22063232;
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22982581。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县公选办负责具体实施。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附件:《闽侯县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闽侯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