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福州市公开选拔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局副局长1名
福州市晋安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二、公开选拔的报名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福州市晋安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表》。
学历以国家正规办学机构颁发的毕业证书为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专业条件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春季版)规定审核;职称以审批机关正式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准。报考人员应是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含)。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本次联合公开选拔由福州市和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福州市负责统一发布公告、统一协调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选派考官、统一公布结果等,晋安区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公开选拔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8:00至2012年4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3月29日起登录“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 http://zzb.jinan-fz-fj.gov.cn/kl/)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公开选拔咨询点: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选办),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电话:0591-83643254,咨询时间:8﹕00—12﹕00,14﹕30—18﹕00(正常工作日)。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通过该职位资格初审人员可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2012年4月12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zzb.jinan-fz-fj.gov.cn/kl/),查询本人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和有关考试事宜。资格初审合格者请登录“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http://zzb.jinan-fz-fj.gov.cn/kl/)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时时关注“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选动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设在晋安区,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拟选拔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列第5名者一并列入),并将面试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区公选办将在“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和排名顺序(应试者可登录“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查询)。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按照“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对于未通过、未参加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能力素质等与职位工作要求的适应程度。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报考同一职位的入闱者抽签决定。面试地点设在晋安区,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的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列第3名者一并列入),由区公选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或不参加体检者不确定为考察对象,其出缺名额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由区公选办组织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中反映的情况影响任职的,不作为拟任人选考虑。
(五)决定任用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由区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并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如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公开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位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职位职责要求或其他原因不适应的,由区委根据实际情况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区公选办负责具体实施。
五、公开选拔的监督
区纪委、监察局等部门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以保证选拔结果的公正。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察局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591-83643254;
区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591-83640477。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区公选办负责解释。
福州市晋安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告:福州市晋安区2012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