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辽宁新民当大学生村官已经9年,因为政府拖欠工资近万元且改签临时工合同,7月13日,邢曼丽等10名大学生村官来到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却被有关方面“劝”回。邢曼丽表示:“签临时工合同?那就意味着随时可以被解聘,这跟扫地出门没啥两样啊。”她这句话,得到众多响应。
大学生当村官9年,想继续在农村发展,却成为“临时工”,这一事件再次表明,在大学生村官计划轰轰烈烈推进之时,一些地方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缺乏长远规划。分析一些地区的村官计划,还属“临时”性质——按照相关政策,“村官”在农村工作三年,三年之后,如果当地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缺编,当优先录用村官;如果村官不愿意在当地继续工作,可以升学考研、可以报考公务员(均有一定政策优惠);如果当地没有公务员岗位、事业单位编制,村官考研无着,可自谋出路。三年时间转瞬而过,不少大学生村官们发现,留给自己的选择,只有自谋出路这条路。当地公务员岗位、事业编制似乎一直不缺编;而高校是否执行优惠政策,也很难说。
当然,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政府和用人单位不可能包办大学生村官的职业生涯,先聘用三年,之后允许村官们另作选择,也是尊重人力资源本身的流动性规律的。但是,一方面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大学生不能留下,而另一方面却继续动员新的大学生去农村,这种大学生村官的尴尬处境能说明的,无非如下几点:
其一,大学生村官计划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临时工程”。一些地方把大学生到农村、到基层工作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途径,却没从当地的实际需要、大学生的长远发展,来规划大学生的农村工作,这样的村官计划更像是一个就业蓄水池,只是延缓了这些学生的再就业时间。
其二,大学生村官计划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是表明自身重视人才的“政绩工程”,地方政府关注招募远胜于关注村官的培训、使用与管理。
临时性的大学生村官计划,这是对大学生和农村的双重损失。对大学生而言,正如报道中所说,这些在农村工作近10年的大学生,面临被农村“扫地出门”的处境;而对于农村来说,人才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近年来,不少政府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教育界人士,在谈到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都提到大学生“新上山下乡”,认为此举可以形成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实现大学生自身价值、促进农村发展的多赢局面。
从理想设计看,确实如此,但是,大学生村官在农村的遭遇,却让我们不得不从理想设计回归现实:政府部门究竟以怎样的态度来对待大学生村官计划?农村又给大学生村官创造了多大的事业空间?高调推行、“进口”不断扩大的村官计划,“出口”在哪里?笔者以为,离开了对大学生自身成长的关注,村官计划将难以多赢。而这其中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多多思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