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领取造价工程师印章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个人: 造价工程师2011年延续注册印章已经可以领取,请相关单位及个人即日起凭身份证原件及单位公函、旧证书及旧章前到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五楼3号窗口)领取。 附件: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