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领取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请参加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合格人员于2月1日至2月15日止,来我处市场管理室领取注册证书、执业印章(请携带原执业印章,我处收回)。单位凭介绍信领取,个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常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处二○一二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