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领取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通知

  2011年办理了延续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请按属地原则领取注册证书。省直和中央在长单位所属的造价工程师请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到省造价协会领取,市、州单位所属的造价工程师请到各市、州领取。各市、州造价管理站请于2012年2月20日之前到省造价协会领取所属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节假日除外)

造价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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